| 標題 |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利同仁返鄉協助災後重建,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13條規定,從寬認定給予所屬公教員工停止上班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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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5-07-21 00:00~2025-08-30 23:50 更新時間: 2025-07-21 10:17:11 |
| 訊息內容 |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利同仁返鄉協助災後重建,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13條規定,從寬認定給予所屬公教員工停止上班登記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7月14日總處培字第1143025499號函辦理,並檢附前函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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