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內容 |
一、 |
114年度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為4月1日至4月30日。 |
二、 |
請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30日止於貴校官方網站或社群媒體連結宣導短片、刊登海報及文字跑馬燈宣傳開徵訊息,提醒貴校教職員工暨本市市民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宣導方式如下: |
(一) |
連結宣導影片:透過官網、社群媒體(如Facebook、LINE等)連結宣導短片,宣導國語及英語短片連結網址分別為「https://is.gd/E9qar3」及「https://is.gd/dJRTSe」,檢附網站連結Banner圖1份供參。 |
(二) |
刊登海報:請利用數位設備(如電子看板、電視牆)或布告欄等設備輪播廣為宣傳,紙本開徵宣導海報將另行寄送至貴校,請協助張貼。 |
(三) |
刊登文字跑馬燈:登載內容為「114年使用牌照稅開徵,手機電子支付繳稅最便利,記得在4月30日前繳稅,避免逾期受罰,更多資訊請上地方稅務局網站使用牌照稅開徵專區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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