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臺中市神岡區神岡國民小學110學年度課後照顧班儲備教師甄選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日期起迄 2021-08-10 00:00~2021-08-17 23:50 更新時間: 2021-08-10 13:40:10
訊息內容

 

臺中市神岡區神岡國民小學110學年度課後照顧班儲備教師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二)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三)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進用辦法

(四)臺中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

(五)臺中市國民小學課後照顧服務及課後學藝活動實施要點。(100.02.16府授教小字第1000027218號)

二、甄選項目:課後照顧班教師六名,儲備教師若干名。

三、報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無教師法第14條各款之情事者。

        2、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33條各款之情事者。

        3、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者。

        4、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款規定情事者。

 (二)報名資格: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合格教師。

2.曾任國民小學兼任、代理、代課教師或教學支援人員,且表現良好者。

3.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畢業,並修畢師資培育規定之教育專業課程者。

4.符合兒童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者,但保母人員不包括在內。

5.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經直轄市、縣(市)教育、社政及勞政等相關單位自行或委託及報備核准辦理之一百八十小時專業課程訓練結訓者。

四、報名方式:請備妥相關書面證件資料,即日起至110年8月17日(星期二)下午四時止親送或寄達本校教務處(假日請送至警衛室)。所需書面證件資料:

  • 報名表(需貼二吋照片)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合格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 學經歷證件影本。
  • 簡歷表乙份。

 (五)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六)其他相關證書或資料。

以上資料如有偽(變)造者,除隨時取消資格應聘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五、甄選方式:

(一)書面資料審查及口試(含資格、學歷、任教經歷、特殊表現、教學理念、班級經營理念、技巧、經驗…),本校將依資格、學經歷及口試結果優先順位列冊錄取及候用。

(二)口試日期:110年8月18日(三)上午9時~9時20分請至教務處報到。

六、候(聘)用期間:

(一)課後照顧班儲備教師經公告後列冊候用,候用時間為公告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

 (二) 依課後照顧班實際開班聘用,聘用時間範圍為應聘日起至111年06月30日止(若參加人數不足以開班時停止聘用)。聘用期間,除法令規定之權利與

   義務外,尚須配合本校各項活動。

 (三)經本校聘用後,為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未經本校同意或通過者不得離職。

七、核薪方式:依臺中市神岡區神岡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實施計畫,以

    實際授課節數核薪。

八、聯絡方式:

(一)地址:42954臺中市神岡區神圳路1號。

(二)聯絡方式:請洽(04)25622406轉711教學組林雨欣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