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114年度使用牌照稅,宣傳開徵訊息,4月30日前繳稅,避免逾期受罰請查照。 |
|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5-04-09 00:00~2025-04-30 23:50
更新時間: 2025-04-09 14:41:54 |
| 訊息內容 |
| 一、 |
114年度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為4月1日至4月30日。 |
| 二、 |
請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30日止於貴校官方網站或社群媒體連結宣導短片、刊登海報及文字跑馬燈宣傳開徵訊息,提醒貴校教職員工暨本市市民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宣導方式如下: |
| (一) |
連結宣導影片:透過官網、社群媒體(如Facebook、LINE等)連結宣導短片,宣導國語及英語短片連結網址分別為「https://is.gd/E9qar3」及「https://is.gd/dJRTSe」,檢附網站連結Banner圖1份供參。「114年使用牌照稅開徵,手機電子支付繳稅最便利,記得在4月30日前繳稅,避免逾期受罰,更多資訊請上地方稅務局網站使用牌照稅開徵專區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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