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內容 |
一、 |
依本局113年6月28日中市教課字第1130054949號函及113年11月4日中市教課字第1130096833號函(諒達)賡續辦理。 |
二、 |
本次旨揭認證符合資格之教師為完成113學年度本市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課程之本市各級學校教師(含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相關申請程序如下: |
(一) |
教師完成指定之專業實踐事項後,於「教育部校長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平臺」上傳指定資料。 |
(二) |
學校請以學校帳號於「教育部校長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平臺」送出校內認證教師之形式審查。 |
三、 |
本梯次申請期限至113年12月31日(星期二),以形式審查送出時間為憑。 |
四、 |
檢附旨揭認證手冊及學校與教師端操作說明各1份,相關資料亦可至本市課程教學資源網查閱(網址:https://guidance.tc.edu.tw/advisory/page/e1e41366-d899-4b57-b755-e63937cfd429/unit-doc-content?id=261)。若有相關疑問請洽下列單位: |
(一) |
認證規定、時數採計與操作說明:本市專業實踐分團辦公室高先生(04-23584001)。 |
(二) |
學校帳號登入與系統操作問題:臺北市立大學(02-23113040轉8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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