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教育部「社區大學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務主任 王㛄人
日期起迄 2023-05-25 00:00~2023-07-31 23:50 更新時間: 2023-05-25 10:27:03
訊息內容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

主旨:轉知教育部「社區大學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5月23日臺教社(三)字第1122401812A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宣布自本(112)年5月1日起防疫降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調整為第四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同日解編,防疫回歸常態化(請參閱防疫降階新聞稿、圖卡)。
三、承上,旨揭管理指引即日起停止適用,惟為維護人員健康,仍請配合以下事項:
(一)落實社區大學相關設施設備(含樂器、器材、餐廚具等)之清潔消毒作業。
(二)使用場域如為各級學校校園,仍應配合各級學校相關規範辦理。
四、副本抄送本市各級學校,於社區大學落實相關設施設備清潔消毒之前提下,請惠予出借場地予社區大學,以維護市民終身學習權益。
五、本案如有任何疑義,請洽教育部窗口吳小姐,電話:02-7736-5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