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教育部「樂齡學習中心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務主任 王㛄人
日期起迄 2023-05-25 00:00~2023-07-31 23:50 更新時間: 2023-05-25 10:08:27
訊息內容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

主旨:有關教育部「樂齡學習中心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5月23日臺教社(三)字第1122401812B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宣布自本(112)年5月1日起防疫降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調整為第四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同日解編,防疫回歸常態化,請參閱防疫降階新聞稿、圖卡。
三、旨揭防疫指引已停止適用,惟請各樂齡學習中心(以下簡稱樂齡中心)為維護樂齡長者之健康,仍請配合以下事項:
(一)樂齡中心仍需定期環境消毒,學員經常接觸之教學設備、桌遊器具等設施,建議使用完畢仍需進行清消。
(二)樂齡中心執行之場域(含社區拓點)如為學校校園,仍應依學校學制相關防疫規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