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為振興花蓮縣觀光,有效活絡地方經濟,自113年5月2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放寬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措施規定,並請鼓勵貴屬同仁前往該縣觀光消費,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幹事兼人事管理員 張瓊淑
日期起迄 2024-05-10 00:00~2024-12-17 23:50 更新時間: 2024-05-10 14: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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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振興花蓮縣觀光,有效活絡地方經濟,自113年5月2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放寬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措施規定,並請鼓勵貴屬同仁前往該縣觀光消費,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