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重申本市立各級學校公務員及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之兼職,應依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公服法)相關規定辦理,請加強宣導並督促同仁務必遵守,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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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幹事兼人事管理員 張瓊淑 |
日期起迄 | 2023-09-20 00:00~2024-10-27 23:50 更新時間: 2023-10-20 11:20:10 |
訊息內容 |
重申本市立各級學校公務員及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之兼職,應依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公服法)相關規定辦理,請加強宣導並督促同仁務必遵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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