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訂定「各機關安全及衛生設施管理要點」,並自114年9月24日生效,請查照。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4年9月24日公保字第1140015596號函辦理 ,並檢附前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