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補助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參加114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實施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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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饒東昇 |
| 日期起迄 | 2025-03-27 00:00~2026-04-03 23:50 更新時間: 2025-03-27 15:27:13 |
| 訊息內容 |
函轉客家委員會修正後「補助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參加114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實施計畫」1份,請轉知所屬,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14年2月21日客會語字第1146700145號函辦理。 二、客家委員會為推廣客語,鼓勵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踴躍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及提升其公事客語服務 能量,前於113年11月27日以客會語字第1136701110號函公告旨揭計畫。 三、為擴大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參與客語能力認證,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2條規定之兼任、代課、代理教師,與《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條規定之教保服務人員(園長、教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納入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用補助實施對象,並追溯至113年起適用。 四、請本府教育局轉知轄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倘兼任、代課、代理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於113年度有報名客語能力各級別認證,並完成測驗且無缺考情形者,得於114年9月30日前由各該所屬單位彙整後(公立高中職以下學校,應由其所屬各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教育主管機關彙整後統一申請;國立學校及私立學校,由該校彙整後申請。)逕向客家委員會提出報名費追溯補助申請。 五、請轉知所屬(轄)機關(構)、及各級公私立學校(請本府教育局函轉)等單位,鼓勵同仁踴躍報考。 六、檢附客家委員會114年度各級認證日程表、基礎級暨初級認證;相關客語能力各級認證之能力指標、通過標準及報名資訊等可至客家委員會官網首頁/便民服務/客語認證/客語能力認證相關文件(https://reurl.cc/86vxRj)及客語能力認證網站(https://hakkaexam.hakka.gov.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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