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行政院訂定「一百十三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自113年11月27日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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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饒東昇 |
| 日期起迄 | 2024-12-06 00:00~2025-12-13 23:50 更新時間: 2024-12-06 15:23:11 |
| 訊息內容 |
行政院訂定「一百十三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自113年11月27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113年11月27日院授人給字第1134002151號函辦理。 二、 旨揭注意事項為配合「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於113年1月30日修正, 名稱並修正為「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將第六點第一項第一款第三目、第十二點第一項第五款及第四項、第十三點序文之「臨時人員」修正為「約用人員」。 三、 檢送前開函影本、「一百十三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逐點說明及問答集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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