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擔任投票日投開票所選務人員請公假暨申請補休時數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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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饒東昇 |
日期起迄 | 2023-12-28 00:00~2025-01-04 23:50 更新時間: 2023-12-28 14:42:50 |
訊息內容 |
擔任「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同仁,依規定例假日依據公函奉派執行勤務請公假可以補休8小時,經主管會議報告,陳請校長核定,請以下方式辦理 一、同仁在教育局雲端差勤系統填寫公假單時於附件欄請上傳奉准公文附件檔 (請掃描或拍照臺中市選舉委員會 令) 二、請公假同仁點選含例假日後,再自行點選綠色加號後核實輸入執行職務可補休時數8小時。 三、奉核後差勤系統即可核發公假補休時數 四、如有參與點檢投開票所選舉票及選舉應用物品或場地布置同仁,請依實際執行公務情形,核實申請公假(需職務代理人)或公出(不需職務代理人)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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