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公務員不得從事薦證代言等商業宣傳行為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饒東昇
日期起迄 2023-10-27 00:00~2024-11-03 23:50 更新時間: 2023-10-27 16:34:56
訊息內容

函轉銓敘部有關公務員不得從事薦證代言等商業宣傳行為一案,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2年10月24日部法一字第11256279311號函辦理,並檢附該函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