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臺中市111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高級中等以下教師法律研習營 |
訊息分類 |
學務處 |
公告單位 |
訓育組長 鄭惠馨 |
日期起迄 |
2022-06-24 00:00~2022-07-01 23:50
更新時間: 2022-06-24 13:54:24 |
訊息內容 |
主旨: |
「臺中市111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高級中等以下教師法律研習營:推動校園人權、法治教育、兒童權利公約及公民教育實踐議題研習實施計畫」乙份。 |
一、 |
依據臺中市111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高級中等以下教師法律研習營:推動校園人權、法治教育、兒童權利公約及公民教育實踐議題研習實施計畫暨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1年4月14日中分高輔字第1110000302號函辦理。 |
(一) |
研習對象: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主任、校長(不限各校報名人數),共2場次,每場計50名,額滿為止。 |
(三) |
地點: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5樓大禮堂(台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 |
(四) |
報名方式:自111年6月27日(星期一)起至111年7月11日(星期一)前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www2.inservice.edu.tw/)報名(兩場次需分開報名:場次一研習代碼:3469268、場次二研習代碼:3469272),並請於報名截止後確認是否通過審核。 |
三、 |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請與會人員全程佩戴口罩及遵守飲食規定,並配合額溫量測及手部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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