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重申公務員於辦公時間應盡職負責,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沈玉菁
日期起迄
2022-06-24 00:00
~
2022-07-01 23:50
更新時間: 2022-06-24 13:31:14
訊息內容
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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