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市府教育局再次重申臺中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出勤管理規定及落實服務差勤等事宜一案 |
|---|---|
| 訊息分類 | 學校公告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黃筱芸 |
| 日期起迄 | 2026-01-22 08:50~2026-03-28 08:50 更新時間: 2026-01-22 09:07:11 |
| 訊息內容 |
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5年1月5日中市教人字第1150002448號函辦理。 一、請同仁們確實依出勤管理規定,避免遲到、早退或未依規定完成出勤程序之情事,因故未能事先請假者請務必完成補請假程序。 二、請各單位主管加強所屬同仁勤惰管理,確實落實出勤及在勤情形之查核。 三、寒假期間仍屬正常差勤管理範圍,請各單位主管妥善安排人力並確實督導所屬同仁依規定出勤,並配合學校行政運作及業務需要。 四、人事室將依來文規定不定期會同單位主管抽查同仁出勤狀況,以維護校園辦公紀律及保障學生受教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