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2024向陽教育獎實施計畫辦理。二、為鼓勵以順處逆,發揮人性積極面,力爭上游,出類拔萃,具表率作用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特辦理本計畫。三、推薦對象:本局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13學年度在學學生。四、推薦條件:「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者:(一)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二)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五、請踴躍薦送符合推薦條件之學生,並依限檢具相關佐證書面資料,逕寄本局學生事務室(地址:42007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或相關表件缺漏者,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