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1階段(紙本與數位併行): 1.113年2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退休生效者,除依現行方式發給「紙本」退休證外,可於退休生效日後第3日起,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 (MyData)」下載數位退休證。 2.113年2月1日前已退休者,得向最後在職服務學校申請數位退休證,並由最後在職服務學校於退撫管理系統新建置之「數位退休證補發申請/核定」介面申請,經主管機關核定後,再由退休教職員至MyData網站 下載數位退休證。 第2階段(全面數位化): 1.113年8月1日以後退休生效者, 自退休審定函發文日起第3日,得至MyData網站下載數位退休證,不再發給紙本退休證。 2.113年2月1日前已退休領有紙本退休證而遺失者,僅得申請補發數位退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