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國小一般智能優異鑑定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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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學校公告 |
公告單位 | 特教組長 廖家娸 |
日期起迄 | 2024-01-05 16:00~2024-06-30 23:50 更新時間: 2024-01-05 16:02:03 |
訊息內容 |
1.初選報名資格:國小二升三年級(以下簡稱甲組)或四升五年級學生(以下簡稱乙組),且同時符合下列兩項條件: (1)具優良學習特質與表現,甲組二年級上學期國語文、數學定期評量成績總分在同年級或該班前20%;乙組四年級上學期國語文、數學、自然科學定期評量成績總分在同年級或該班前20%。 (2)具資賦優異潛能,經學生家長及教師推薦,且經校內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核通過者。 本初選報名單,將於校內核算成績後,將於1/31前另行通知符合報名資格者。 2.複選報名資格:通過初選者。 **鑑定報名詳細資訊請參閱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