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國小一般智能優異鑑定簡章
訊息分類 學校公告
公告單位 特教組長 廖家娸
日期起迄 2024-01-05 16:00~2024-06-30 23:50 更新時間: 2024-01-05 16:02:03
訊息內容

1.初選報名資格:國小二升三年級(以下簡稱甲組)或四升五年級學生(以下簡稱乙組),且同時符合下列兩項條件:

(1)具優良學習特質與表現,甲組二年級上學期國語文、數學定期評量成績總分在同年級或該班前20%乙組四年級上學期國語文、數學、自然科學定期評量成績總分在同年級或該班前20%

(2)具資賦優異潛能,經學生家長及教師推薦,且經校內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核通過者。

本初選報名單,將於校內核算成績後,將於1/31前另行通知符合報名資格者

2.複選報名資格:通過初選者。

**鑑定報名詳細資訊請參閱簡章

一般智能優異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