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
訊息分類 學校公告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饒東昇
日期起迄 2023-02-22 00:00~2024-03-01 23:50 更新時間: 2023-02-22 11:07:19
訊息內容

為因應112年1月1日施行之「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下稱服勤辦法),檢送相關事項Q&A一份,請查照轉知並加強宣導。

說明:  

一、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民國112年2月20日總處培字第1123024431號書函辦理。

二、      為落實釋字第785號解釋保障公務員健康權之旨,行政院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2條第3項及第6項授權規定,已於111年12月21日訂定發布旨揭服勤辦法,以規範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延長辦公時數上限之例外規定及輪班輪休人員勤休相關事項。

三、      鑑於勤休新制甫上路,請加強宣導服勤辦法相關規定,並務實檢視所屬人員加班之合理性及必要性,透過檢討非必要勤務、業務流程簡化、資訊化或委外化等方式,於維持行政效率及服務品質之前提下,逐步降低公務員加班時數,維護同仁健康權。本府一級機關應確實督導所屬機關學校勤休制度安排之妥適性。

四、      旨揭Q&A已上載於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項下,請自行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