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各級學校於知悉身心障礙學生遭受家庭暴力或其他違法不當對待時,務於24小時內進行社政及校安通報並儘速進行處理及輔導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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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學校公告 |
公告單位 | 特教組長 王雅慧 |
日期起迄 | 2021-10-18 00:00~2021-10-25 23:50 更新時間: 2021-10-18 11:40:44 |
訊息內容 |
1.學校教職員工知悉學生遭受家庭暴力或其他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不當對待時,應於24小時內進行社政及校安通報。並儘速聯繫社工師進行後續處理及輔導事宜。 2.請學校主動關注、適時了解高風險家庭之學生生活狀況,以俾確保身心障礙兒少身心健全發展,與生活及受教育之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