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同仁配合疫苗相關政策之規劃進行第二劑施打時,得核予公假半日(課務自理)。
訊息分類
學校公告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饒東昇
日期起迄
2021-10-13 00:00
~
2022-10-20 23:50
更新時間: 2021-10-13 15:35:48
訊息內容
主旨:
為配合衛生福利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公費疫苗接種,本市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教職員工及校內工作人員,已完成第一劑接種者,如配合疫苗相關政策之規劃進行第二劑施打時,得核予公假半日(課務自理),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教育部110年10月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28075號函辦
第二劑施打時得核予公假半日.pdf
理。
二、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6月21日公布之「COVID- 19公費疫苗接種對象」,第7序位接種對象包括「高中職以 下學校教職員工與校內工作人員及幼兒園托育人員」。
三、
為讓學校學習環境更穩定,降低群聚感染風險,本市所屬高 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教職員工及校內工作人員配合衛 生福利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公費疫苗接種規定,至公費疫苗預約平臺進行預約接種疫苗及施打,請各校本權責認定與職務相關者,得核予公假半日,惟課務自理。
四、
至學校人員之假別核給,係屬各校之管理權責,為顧及學生 受教權益,
請學校人員盡量安排於放假日前往施打,不另核給假。倘於上班日請假接種疫苗,教師所遺課務應予自理, 學校仍應維持正常校務運作,請各校依各類人員所適用之請假規則本權責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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