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重申有關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身分查核及課程審查案,依規並落實辦理,請查照。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學組長 陳瑩蓁
日期起迄 2025-11-28 11:40~2025-12-05 11:40 更新時間: 2025-11-28 11:42:18
訊息內容
一、 依據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注意事項)。
二、 鑒於近日學校辦理講座邀請校外人士入校,因未妥適審查相關人員入校進行之活動及身分致衍生爭議乙節,再次重申各校辦理校外人士入校協助教學活動,請確依下列規定辦理以維護學生權益:
(一) 依注意事項第3點規定略以,學校應訂定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要點,並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二) 次依注意事項第4點規定,校外人士協助學校教學或活動前,學校應先落實身分查詢,倘校外人士涉本點各款情形之一者,學校不得進用或運用。
(三) 再依注意事項第5點規定略以,凡部定、校訂課程需依程序納入學校課程計畫,依照每學年度課程綱要審查及公告程序辦理;非部定及校訂必修課程需訂定課程教學計畫審核機制,並以書面、網站或其他多元管道,向學生及家長說明。
(四) 校外人士進入學校協助部定、校訂課程教學有臨時性需求者,學校應於課程開始一週前,依前項審核機制辦理。
三、 綜上,學校進用校外人士入校教學或講座宣導時,應落實身分查核及課程審查,並於事前將課程及教材向學生及家長說明,以維護學生權益。
四、 檢附旨揭注意事項1份,請貴校確依相關規定辦理,俾維護學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