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有關114年度本市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一案,請查照並確實轉知所屬同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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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許雅蘋 |
日期起迄 | 2025-04-30 00:00~2026-01-31 23:50 更新時間: 2025-04-30 09:20:12 |
訊息內容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4月28日 主旨:有關114年度本市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一案,請查照並確實轉知所屬同仁。 說明: 二、為提升教師社會支持、個人專業成長,促進與維護教師之心理健康,使教師個人得以在工作、家庭及其他環境之正向改變,爰賡續規劃本服務並委託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辦理。 三、本服務措施之「服務對象」、「服務內容及方式」、「服務時間及專線」及「其他配合事項」等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一)服務對象: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專任教師、代理教師、專聘教師及兼任、代課、協同教學、教學支援等實際從事教學人員等。惟教師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適用本服務: (二)服務內容及方式: (三)服務時間及專線: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049)2910960分機3607。 (四)其他配合事項:上開「心理健康及服務推廣講座」,係為促進與維護各級學校全體實際從事教學人員之心理健康,本跨域合作及資源共享之意旨所推動之諮商輔導支持服務措施,爰如僅屬各級學校校內人員週三下午進修研習計畫或各領域活動進修研習計畫案,仍應依循各該相關規定及程序逕向本局權管科室申辦為宜。 四、詳細內容可參閱本服務網站(https://pse.is/7grnar)或Facebook粉絲專頁(https://pse.is/7grnc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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