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公告修訂後「臺中市豐原區合作國民小學學生學習評量要點」,請查照。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註冊組長 侯涵茜
日期起迄 2025-03-21 00:00~2025-06-01 23:50 更新時間: 2025-06-02 15:00:03
訊息內容

公告修訂後「臺中市豐原區合作國民小學學生學習評量要點」,修訂內容詳如附件。

有關學生定期評量因故請假缺席者成績計算方式,請參閱第七條第二、三項:

(二)學生經准假後補行評量,該學年各科教師可先行於課堂檢討試卷後集中保管試卷,保管以施測日起算三日上學日為限,期滿則應發返學生。若評量後至學期結束不足三日,則在最後上學日發返試卷。

(三)學生未能於發返試卷前補行評量,則不納入該學期各項成績表現優異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