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修正「臺中巿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及名稱修正為「臺中巿市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並自本函下達日生效,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許雅蘋
日期起迄 2024-11-12 00:00~2024-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4-11-12 10:22:08
訊息內容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1月6日
發文字號:中市教中字第1130097799號

主旨:修正「臺中巿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及名稱修正為「臺中巿市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並自本函下達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檢附「臺中巿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修正規定各1份。

二、請本府法制局惠予上傳法規資料庫。

三、本案如有疑義,請依教育階段別聯絡以下承辦人:

(一)高中職:高中職教育科葉小姐,分機54113。

(二)國中:國中教育科楊小姐,分機54213。

(三)國小:國小教育科簡小姐,分機54324。

(四)幼兒園:幼兒教育科張小姐,分機54422。


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

修正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