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修正「臺中巿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及名稱修正為「臺中巿市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並自本函下達日生效,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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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許雅蘋 |
日期起迄 | 2024-11-12 00:00~2024-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4-11-12 10:22:08 |
訊息內容 |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1月6日 主旨:修正「臺中巿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及名稱修正為「臺中巿市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並自本函下達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檢附「臺中巿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實施要點」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修正規定各1份。 二、請本府法制局惠予上傳法規資料庫。 三、本案如有疑義,請依教育階段別聯絡以下承辦人: (一)高中職:高中職教育科葉小姐,分機54113。 (二)國中:國中教育科楊小姐,分機54213。 (三)國小:國小教育科簡小姐,分機54324。 (四)幼兒園:幼兒教育科張小姐,分機54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