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茲重申身心調適假規範,並請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下稱各校)依相關規定及說明段覈實辦理,請查照周知。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室主任
日期起迄 2025-10-28 13:40~2025-11-04 13:40 更新時間: 2025-10-28 13:41:17
訊息內容

<轉知>茲重申身心調適假規範,並請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下稱各校)依相關規定及說明段覈實辦理,請查照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