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本市113年補助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弱勢女學生多元生理用品兌換券聯合招標案(113年7月至12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3年5月21日中市教體字第1130043348號函續辦。 二、旨揭補助案執行期程自113年7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共6個月,兌換券不限當月份使用,兌換期限至113年12月31日止,請依發放原則及兌券注意事項辦理。 三、旨案業於113年6月17日委請本市清海國中辦理旨案招標評選,得標廠商共5家,評選結果如下:
(一)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 (二)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三)萊爾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四)來來超商股份有限公司(OK便利店) (五)台灣楓康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四、上開兌換通路廠商僅限於本市所轄區內兌換,無法跨縣市使用。
五、請各校依期程發放兌換券,需列冊管理發放對象,發放對象清冊須能與兌換券編號相對應,請務必加強向學生宣導妥善保管兌換券,多元生理用品兌換券視同有價證券,若遺失本局不再補發。
六、本券須由學生本人親自兌換或家長代為兌換。兌換券上除加蓋學校校名章之外,如自行加蓋『逾期可適用』或有其他任意塗改之情事等非本局發布兌券規定之字樣,不得兌領。
七、本案亦同步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文件佈告欄(文件編號:210436),請各校協助轉知符合發放對象學生知悉,檢附發放原則及兌券注意事項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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