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宣導資料--追求健康「心」生活,心理諮商資源與求助管道一次整理給您看!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生活教育組長 羅幸幸
日期起迄 2025-11-19 16:00~2026-01-31 16:00 更新時間: 2025-11-19 16:03:07
訊息內容

一、心理諮商是什麼?什麼時候需要心理諮商呢?
心理諮商是在一個安全、具有隱私的空間裡,透過心理師運用心理學的專業知識與技巧引導,協助您一步一步將問題釐清,進而自我探索、成長。
當您腦海中浮現「我需要心理諮商嗎?」這個念頭時,其實就是一個重要的提醒。無論最後是否踏出那一步,這都代表您開始察覺到生活中或內心某些地方不太對勁了,這時就可以選擇接受心理諮商。
以下為心理諮商常見的議題:
人際關係:感情、家庭、職場、社交、親子等。
情緒困擾:焦慮、不安、悲傷、憤怒等。
生活適應:懷孕、產後憂鬱、退休、分離等。
生涯規劃:職涯選擇、轉職壓力、職場瓶頸等。
其他:失眠、缺乏動力、壓力過大等。

二、15-45歲青壯世代心理健康支持方案
為促進青壯心理健康,協助其調適心理壓力與負面情緒,衛生福利部提供「15-45歲青壯世代心理健康支持方案」,盼給予青壯世代更多心理支持與陪伴。自113年8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年滿15
歲至45歲有心理諮商需求者,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配合的心理諮商服務機構,可於期間內享有3次免費心理諮商補助(限個別諮商)。
三、常見問答
(一)使用本方案之心理諮商服務,需要支付其他費用嗎?
本方案補助3次心理諮商費,不含掛號費等其他行政規費,建議民眾於預約時,先向機構確認須另支付之其他項目費用及金額。
(二)預約第2、3次諮商時已超過45歲,心理健康支持方案還能補助嗎?
可以補助。只要接受第1次諮商服務時符合年齡,後續就算預約第2、3次服務時年齡超過45歲,只要在方案期間(至114年12月31日)都可以申請補助,但每人以3次為限。
(三)已預約之心理諮商時間,若臨時有事不能去,怎麼辦?
別擔心,針對已預約之諮商時段,若因故需請假,請於事前即早通知已預約之合作機構,並另行預約諮商時間。如連續2次無故未到,合作機構得拒絕提供服務。
(四)可以中途更換心理諮商之服務機構嗎?
可以,補助次數以合計3次為限,並且主動據實告知已接受過之補助次數。

(五)接受心理諮商服務是否有頻率或間隔時間的限制?
為確保心理諮商服務品質,接受第1次諮商服務起,3次諮商之總期程以不超過3個月;任2次諮商之相隔時間以不超過1個月及不小於7天。
(六)3 次免費心理諮商補助額度用完,還有心理諮商需求怎麼辦?
如果已經用完3次補助額度,還有心理諮商需求,可以選擇自費繼續接受心理諮商,或是由合作機構協助媒合社區中之心理健康服務

 

資源,如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社區心理諮商服務據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