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學童視力保健宣導
訊息分類 健康中心
公告單位 護理師 張琬琳
日期起迄 2024-10-18 12:00~2025-01-31 23:50
訊息內容

一.由於近視是疾病需控度治療,因此建議家長定期帶近視子女至眼科醫師檢查及配合治療,以避免未來成為高度近視患者(失明高風險族群)。

二.有關學童視力複檢是否可至眼鏡行由驗光師執行,依據驗光人員法第12條對於驗光師之業務範圍規定如下:「非侵入性之眼球屈光狀態測量及相關驗光,包含為一般隱形眼鏡配鏡所為之驗光;十五歲以下者應於眼科醫師指導下為之」,因此,驗光師對國小學童之驗光應在眼科醫師指導下為之。

三.為使家長充分了解近視疾病之問題及嚴重性,請善加利用學童視力保健影片-12分鐘版(https://reurl.cc/GpYOAv)、7分15秒版(https://reurl.cc/939a4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