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修正「臺中市立各級學校暨幼兒園教職員健康檢查處理原則」,並溯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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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陳葆源 |
日期起迄 | 2022-07-10 00:00~2030-07-31 23:50 更新時間: 2022-07-12 14:18:34 |
訊息內容 |
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二、新增於現職學校、幼兒園連續服務滿一年之聘僱人員、約用人員及業務助理 (不含契約進用人員),亦納入補助對象。(修正規定第二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