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5條、第8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2月13日以臺教人(三)字第 1154200084A 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鍾富萍
日期起迄 2026-03-04 07:40~2026-03-11 07:40 更新時間: 2026-03-04 11:34:36
訊息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13日臺教人(三)字第1154200084D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相關附件各1份。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