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訊息內容 |
| 主旨: |
檢送臺中市所屬國民小學114學年度學生學年假期暨行事簡曆1份,如說明,請查照。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4年6月30日臺教授國字第1145502800號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之114年辦公日曆表修正版、115年辦公日曆表及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辦理。 |
| 二、 |
114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相關日程,說明如下: |
| (一) |
114學年度第1學期:114年9月1日(星期一)開學。 |
| (二) |
114學年度第2學期:115年2月11日(星期三)開學。 |
| 1、 |
為配合農曆春節假期,調整115年2月11日、12日及13日(開學第1週)為放假日,並於115年1月21日、22日及23日補行上課。 |
| 2、 |
114學年度第2學期實際開始上課日為115年2月23日(開學第3週),學期之週次不受影響。 |
| 三、 |
為維護學生受教權益,相關配套措施請各學校妥為因應: |
| 四、 |
教育部將協調教科書商於上課日前完成教科用書供應,請各學校、家長等及早做好相關準備,以協助學生有效學習,力求課程之延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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