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內容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2年7月17日藝視字第1120002118號函及112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
二、 |
旨揭展覽係以112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特優作品為主,除於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展出外,另於5區(離島:金門縣、南區:嘉義市、中區:臺中市、北區:臺北市、東區:花蓮縣)舉辦巡迴展。 |
三、 |
112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得獎作品中區巡迴展訂於113年4月2日至4月14日假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總館一樓至五樓展出(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100號),敬請轉知師生屆時踴躍參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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