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公告因應文康活動核銷規定修正,併同修改本校110年度文康實施計畫及申請表件案,請同仁參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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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助理員 陳玠吟 |
日期起迄 | 2021-04-08 00:00~2021-07-15 23:50 更新時間: 2021-04-08 11:33:22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07年12月編印之支出標準及審核作業手冊規定說明略以,文康活動雖得以辦公時間舉辦,惟非處理機關公務,不得以公假登記,不具出差性質,不得支領交通差旅費。 二、據上規定修正本校110年度教職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計畫及年度內部或跨處室自辦文康活動申請表刪除自行開車之油費、過路費、停車費補助核銷規定,新修訂表件如附件,請同仁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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