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原住民族教育法施行細則第七條修正條文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務主任 陳思羽
日期起迄 2021-03-22 00:00~2021-03-29 23:50 更新時間: 2021-03-22 12:43:17
訊息內容

原住民族教育法施行細則第七條修正條文

第七條          國民教育階段原住民重點學校之合併或停辦,除應依本法第 十條第二項規定外,其餘辦理方式及程序,準用公立國民小學及 國民中學合併或停辦準則之規定。

 

主旨: 有關「原住民族教育法施行細則」第7條,業經教育部會銜原住民族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10年2月25日以臺教綜(六)字第1090185874B號、原民教字第11000011061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等)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2月25日臺教綜(六)字第1090185874E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綜合規劃司原住民族及少數族群教育科李宏偉先生(聯絡電話:02-77365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