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本府交通局115年3月11日中市交運字第1150015762號函辦理。二、 本市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區域114年度第二次修正公告業於114年12月23日起生效,公告資料及區域詳細座標位置請至該局網頁(https://www.traffic.taichung.gov.tw/)/便民服務/線上查詢/遙控無人機禁飛場域查詢,圖資請至民航局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https://drone.caa.gov.tw/)查詢。三、 有關前項資料之位置點地理座標請依照世界大地測量系統-1984(WGS-84)為參考基準,以WGS-84之度、分、秒格式座標點檔案提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