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日期:請各校協助轉知有意願報名之家長,並依「國立特殊教育學校115學年度國民教育與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聯合安置簡章」內容規定檢齊相關資料後,於115年2月23日(星期一)至3月13日(星期五),「免備文」逕送(寄)本局特殊教育科彙辦,請確實掌握期程,逾期不予受理。
(如有報名需求,請詳閱簡章,於期限內備齊相關資料,洽相關單位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