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114校內語文競賽-寫字(書寫內容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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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不分類 |
| 公告單位 | 科任教師 蘇游宇均 |
| 日期起迄 | 2025-10-16 15:10~2025-12-30 15:10 更新時間: 2025-10-16 15:20:38 |
| 訊息內容 |
寫字題材、競賽規則及評分標準: (一)鼓勵學生用心完成書法作品,不限時間,於9:20前繳交為原則。 (二)書寫內容事先公佈(如附件),用紙當場發給,一律用毛筆,書法限寫楷書。 (三)評判標準: 1.筆勢與功力(60%)。 2.整潔與美觀(40%)。 3.正確與迅速:錯別字或漏字每字扣總平均三分,未寫完,每少一字扣總平均三分。 (四)參賽學生12/30(二)上午7:40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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