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截止收件日 12/20(五)下午4點 ,一律以電子檔寄送,並將作品電子檔(pdf檔及word檔各1份,word檔將於入選後進行文章校訂)、報名表(核章掃描pdf檔)、授權書(簽章之掃描pdf檔)寄到教學組信箱,請親自確認寄件是否完整、成功。
一、 |
依據臺中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理。 |
(二) |
收件方式:本案不接受個別報名,請以學校為單位收件,彙整後將作品電子檔(pdf檔及word檔各一份,word檔將提供入選後之文章校訂)及報名表(核章掃描pdf檔)、授權書(pdf檔)寄至報名專用信箱。 |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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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及公告: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擔任,得獎名單將由本局於114年2月1日前公布。 |
三、 |
徵文內容及細節請參閱附件實施計畫,洽詢專線:04-23920870分機720(太平區中華國小教務廖主任)。 |
節錄部分內容如下,其餘請參照計畫辦法:
四、參加對象及組別: (一)參賽對象: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之現職教師、代理代課教師、退休教師、實習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及本市各公(私)立國中小學學生。 (二)參賽組別: 1.教師組:本市現任公私立高中職及國民中小學編制內教師(含校長、主任、組長、正式教師及代理教師)。 2.社會組:本市公私立高中職及國民中小學代課老師、退休教師、實習老師、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3.國小學生組:本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及附設小學部學生,分高年級組(4、5、6年級)及低年級組(1、2、3年級)。 4.國中學生組:本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及附設國中部學生。 五、徵文內容: (一)徵文語別:臺灣台語、臺灣客語、臺灣原住民族語。 (二)徵文項目: 1.詩:教師組、社會組、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低年級組。 2.散文:教師組、社會組、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 3.短篇小說:教師組、社會組。 (三)作品主題: 1.詩:以貼近生活經驗、適合閱讀之題材為主。 2.散文及短篇小說:題目自訂(作品應避掉學校名稱或可識別個人之相關字眼,且不得用詩歌韻文體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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