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本校114學年度兒童課後照顧服務 身心障礙學生專班照顧人員甄選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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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輔導室 |
| 公告單位 | 輔導室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5-08-19 00:00~2026-08-26 23:50 更新時間: 2025-08-19 16:26:13 |
| 訊息內容 |
甄選名額:身心障礙學生課後照顧服務照顧人員一名。 僱用期間:自114年9月1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以學生上課日為準﹞。 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 二、曾任國民小學兼任、代理、代課教師或教學支援人員,且表現良好者。 三、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並修畢師資培育規定之教育專業課程者。 四、符合兒童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者。但保母人員不包括在內。 五、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經直轄市、縣市教育、社政及勞政等相關單位自行或委託及報備核准辦理之一百八十小時專業課程訓練結訓者。 伍、工作內容:﹝以身心障礙學生之生活照顧為主,並兼顧學生家庭作業寫作及休閒教育活動﹞ 一、處理學生用餐與午休事宜。 二、教導學生完成學校作業,並維護學生安全。 三、處理學生偶發事件,如:尿濕、大便…。 四、與家長溝通、聯繫有關學生在班上生活情形。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中市豐原區豐原國民小學(臺中市豐原區新生北路155號) 聘用薪資及工作時間: 一、依教育局規定給予鐘點費,並依相關規定辦理勞健保投保事宜。 二、工作時間:【配合學生放學時間,如有調整亦同】 星期一、三、四、五 12:40至18:00 星期二 16:00至18:00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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