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請教師使用教學教材、課外學習及數位影音資源(下稱教材),為避免學生混淆,應避免使用及提供簡體中文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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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起迄 2024-11-13 00:00~2024-11-20 23:50 更新時間: 2024-11-13 16: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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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11月12日
發文字號: 中市教小字第1130098630號
速別: 普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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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有關本市高中以下學校教師使用教學教材、課外學習及數位影音資源(下稱教材),為避免學生混淆,應避免使用及提供簡體中文教材,並以繁體中文版本為主,俾利學生順利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