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檢送113學年度本市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 動計畫-子計畫十四、學生學習扶助18小時師資培訓(國小 教師 組)實施計畫乙份
訊息分類 輔導室
公告單位 輔導室主任
日期起迄 2024-09-30 00:00~2025-10-07 23:50 更新時間: 2024-09-30 10:10:56
訊息內容

主旨:檢送113學年度本市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
動計畫-子計畫十四、學生學習扶助18小時師資培訓(國小
教師 組)實施計畫乙份,請轉知並惠予參加人員公(差)
假登記 及課務排代,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
動 計畫辦理。
二、師資培訓內容摘錄如下:
(一)研習日期:113年10月26日(星期六)及27日(星期日),本
研習以100人為限。一場次兩天,囿於課程內容及場地限
制,研習當天不開放現場報名。
(二)研習地點:本市北屯區四張犁國小辦理。
(三)參與對象:本市各國小學校不具備國小教師證且尚未接
受 學生學習扶助師資培訓之實習教師、代課教師、大學
二年 級以上(包括研究所)在學學生及其他非現職教學人員。 欲擔任學校學習扶助班授課教師但尚未完成培訓
者,請務 必於授課前完成師資培訓。
(四)報名方式:
1、請至以下連結填寫google 表單報名(https://reurl.
cc/vvEGRN)。研習確定錄取者,將會以電子郵件通
知,並於113年10月16日(星期三)24時前於本局網頁上
公告錄取名單。
2、報名系統開放時間為113年10月1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
113年10月2日(星期五)17時前。如報名額滿,將會提
前關閉報名表單。
3、研習報名請依照上開報名,未於指定報名時間者,將
不 予以錄取。研習每人限報名一個科目,如重複報名
者, 將不予錄取。
三、研習注意事項:
(一)報名時,請上傳最高學歷之畢業證書影本或在學證明文
件 (含學生證影本),以供查驗身分;研習確定錄取者,
請於研習當天攜帶上開紙本文件,以供留存。
(二)課程中倘有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及請假者,則該課程
視 為缺課,將無法發予紙本證書。
(三)研習結束後,將確認參與教師皆已達成研習開始、結束
完成簽到、簽退作業(課程間會隨機點名),始核予研習
時數證書。
四、檢附研習實施計畫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