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訂於112年10月5日(星期四)、10月6日(星期五)及10月13日(星期五)辦理112年度推展家庭教育服務人員在職訓練
訊息分類 輔導室
公告單位 輔導室主任
日期起迄 2023-09-18 00:00~2024-09-25 23:50 更新時間: 2023-09-18 10:01:50
訊息內容
主旨: 謹訂於112年10月5日(星期四)、10月6日(星期五)及10月13日(星期五)辦理112年度推展家庭教育服務人員在職訓練,請貴單位(校)惠予派員踴躍參加,並核予公(差)假登記,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家庭教育法第11條規定辦理。
二、 旨揭在職訓練期建立家庭教育服務各網絡合作平台,強化學校教師及家庭教育服務人員之家庭教育專業知能,精進專業並提升服務品質,共同協力支持家庭功能,提供多元性服務,以達到預防並降低問題發生及家庭衝突危機。
三、 在職訓練計3場次,採線上形式辦理,參加對象如下:
(一) 本市提供家庭教育服務之公私立機關(構)服務人員。
(二) 從事家庭教育服務工作之網絡相關人員。
四、 場次及資訊如下:
(一) 場次一:青少年親職教育與輔導。
1、 辦理時間:112年10月5日(星期四)9時至12時30分。
2、 課程講師:李佩珊老師。
(二) 場次二:自閉症學生之認識、教導及親師溝通技巧。
1、 辦理時間:112年10月6日(星期五)13時30分至17時。
2、 課程講師:林翠英教授。
(三) 場次三:聽什麼?說什麼?給什麼?反應技巧與障礙。
1、 辦理時間:112年10月13日(星期五)9時至12時30分。
2、 課程講師:武自珍教授。
五、 報名時間及方式:採線上表單報名(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KZ49Z5FzSRCKjWEs7),即日起開放報名至每場次開始前3天止。
六、 請貴單位(校)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並惠予同意核予參與 人員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排代,全程參與人員(具有教師身分者)將核實核予教師研習時數。
七、 檢附在職訓練實施計畫1份供參,如有未盡事宜,請洽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何家瑜社工,電話:04-22124885分機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