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本市110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專業回饋人才認證案
訊息分類 教師研習資訊
公告單位 教學兼設備組長
日期起迄 2021-07-07 00:00~2031-07-14 23:50 更新時間: 2021-07-07 15:41:53
訊息內容
說明:  
一、 為鼓勵教師專業成長,本市於110學年度賡續辦理旨階認證審查,相關內容修訂如下:
(一) 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專業實踐事項調整為「教師進行公開授課至少1次」。
(二) 進階專業回饋人才、教學輔導教師:原則比照教育部109學年度規定辦理。
二、 請轉知並鼓勵貴屬教師參與相關認證,台中市政府教育局將另函知相關培訓課程之訊息。
三、 檢附旨案認證手冊3份及觀察工具1份,相關資訊亦可於本市教專中心網頁下載(網址:http://tepd.tc.edu.tw/tepd/func_detail.php?g1=0301)。若有相關認證或培訓問題,請洽本市教專中心高先生(04-2358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