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訊息內容 |
| (一) |
競賽分國小、國中及高中職三組進行初賽、複賽及決賽: |
| 1、 |
初賽採書面審查,參賽隊伍應於114年8月11日(星期一)前完成繳交報名表及構想計畫書。 |
| 2、 |
複賽採現場展攤操作,於114年10月20日(星期一)辦理。 |
| 3、 |
決賽採現場演示評選,於114年10月29日(星期三)辦理。 |
| (二) |
各組擇優錄取特優1名、優等3名、佳作3名,除獎金之外,另頒發獎盃乙座,以及師生每人電子獎狀乙幀。進入複賽及決賽之隊伍,另補貼參賽經費新台幣1萬元至2萬元。 |
| 二、 |
相關規定請詳閱簡章,若有初賽送件及相關事宜之疑義,請逕洽簡章所列各分區承辦人。 |
| 三、 |
倘有未盡事宜,請洽該中心劉冠英專案助理研究員,電話:(02) 2462-2192分機1275;電子郵件:aying@email.ntou.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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