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金融基礎教育融入教學精進推廣計畫」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學兼設備組長
日期起迄 2025-01-07 00:00~2035-01-14 23:50 更新時間: 2025-01-07 13:53:16
訊息內容
說明:  
一、 為推動「金融基礎教育推廣合作計畫」,國教署特訂定旨揭計畫,請欲申請之學校於114年3月7日(星期五)前函報計畫書及經費申請表等相關申請文件至本局;並將相關資料word檔e-mail至本局承辦人董課程督學信箱以利彙整。
二、 另本案參與之學校請配合擔任後續推廣學校,及協助本市辦理相關金融增能研習暨成立社群,並出席金管會保險局辦理之相關研習、會議或計畫,請欲參與之學校詳閱計畫內容,俾利後續執行。
三、 旨揭計畫申請經費本市以新臺幣20萬元為上限,倘有高中參與本計畫,並試辦課程模組,請獨立敘明高中參與規劃,依審核獲得額外補助5萬元,本案不補助人事費、獎金及資本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