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113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人權教育議題輔導小組辦理「2024世界人權日-反歧視與人權」實施計畫 |
訊息分類 |
教師研習資訊 |
公告單位 |
教學兼設備組長 |
日期起迄 |
2024-12-10 00:00~2034-12-17 23:50
更新時間: 2024-12-10 09:36:31 |
訊息內容 |
(一) |
活動時程:即日起至114年1月17日(星期五)止。 |
2、 |
結合中央與地方輔導網絡的工作,促進彼此之合作。 |
3、 |
落實校園人權教育議題課程與教學活動,增進學生公民行動能力。 |
1、 |
教學資源:請學校或老師於「CIRN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 學資源整合平臺」(https://reurl.cc/WN5XA7)2024 世界人權日教材包,下載適合年級之微型課程教材。 |
(1) |
Facebook專題社群網站:請學校或老師進行教學或 課程活動後,於114年1月17日前將學生學習成果與 及上課照片上傳至本市「2024世界人權日-反歧視與人權@臺中市」推動成果上傳區 (https://reurl.cc/kyG6OL)」,以利進行統計及獎勵。請使用教育單位 Google 帳號登入,並註明學校名稱、教師姓名、上課班級、參與活動學生人 數及授課時間,以及將該訊息設為公開,以進行倡 議和成果分享。 |
(2) |
推動成果表:前項成果請填寫附件一,並將附件一 另存成pdf檔,於114年1月17日前上傳至「2024世界人權日─臺中市推動成果上傳區 (https://reurl.cc/xvzRbz),檔名請註明學校名稱、老師姓名、上課班級以利進行統計及獎勵。 |
(3) |
建議各學校可於113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當週, 請師長帶領進行行動倡議,並提供學生成果展示平 台,例如:電視牆、佈告欄、網站等,並發新聞 稿,廣邀媒體採訪。 |
3、 |
因學習單、照片等成果資料上傳至網路涉及學生著 作、影像使用,請教師務必取得「著作、影像使用權授權同意書」(如附件),並請教師自行留存即可。 |
1、 |
Facebook專題社群網站: 凡參與本次活動並依上開方 式,將成果上傳至本市「2024世界人權日─反歧視與 人權@臺中市」Facebook專題社群網站者,教師授課之 班級可獲贈人權教育文宣品,供教師教學時自由運 用。 另通過審核之教師頒發獎狀1幀(一人僅限頒發 1幀)。 |
2、 |
推動成果表單:為鼓勵學校及教師積極參與本計畫活 動,經承辦單位依規範進行審核推動成果表單(如附件 )通過後,依下列標準核予獎勵: |
(1) |
參與本計畫活動之學校,繳交推動成果表5件以上 或學生參與人數達全校總人數50%以上者,學校業務承辦人、主任或校長核予嘉獎1次(每校至多3 名)。 |
(2) |
符合上述獎勵辦法之學校及人員名單,由本市人權 教育議題分團彙整後函請教育局辦理相關敘獎事 宜。 |
(六) |
聯絡方式:本市太平區中華國小學務處陳敏萍主任,聯絡電話:04-23920870分機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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