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本市113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高級中等以下教師法律研習營:推動校園人權、法治教育、兒童權利公約及公民教育實踐議題研習實施計畫」1份 |
訊息分類 |
教師研習資訊 |
公告單位 |
訓育兼衛生組長 |
日期起迄 |
2024-05-14 00:00~2024-06-10 23:50
更新時間: 2024-05-14 08:45:17 |
訊息內容 |
一、 |
依據本市113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高級中等以下教師法律研習營:推動校園人權、法治教育、兒童權利公約及公民教育實踐議題研習實施計畫及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3年3月27日中分慧輔字第1130000282號函辦理。 |
(一) |
研習對象: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主任、校長(不限各校報名人數),計50名,額滿為止。 |
(三) |
地點: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5樓大禮堂(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 |
(四) |
報名方式:自113年5月8日(星期三)起至113年6月10日(星期一)前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1.inservice.edu.tw/index2-3.aspx)報名(研習代碼:4339465),並請於報名截止後確認是否通過審核。 |
三、 |
旨案研習會場停車位有限,請多利用高等法院週邊停車場或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另響應節能減碳政策,請自備環保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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